• 社區名稱:

    嘉義縣太保市梅埔社區

  • 所在地區:

    嘉義縣太保市

  • 所在地址:

    嘉義縣太保市梅埔里27-1號

  • 聯絡電話:

    09283556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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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工日期
總樓層
建設公司
主要結構
外觀建材
社區朝向
社區戶數
管理保全
社區公設
鄰近學校

  太保市舊名「溝尾庄」,乾隆五十一年(西元一七八六年)林爽文反清,從中部蔓延到南臺灣,鄉人王得祿招募壯丁協助政府軍平反建功,官封千總。其後嘉慶十一年(西元一八○六年)又協助平定海賊蔡牽建功,官封浙江提督。清道光十八年(西元一八三八年)返臺,清廷加封為「太子太保」,為清代臺灣人官銜最高的一人。至此其故鄉乃改名為「太保庄」,道光二十一年(西元一八四一年)中英鴨片戰爭,王得祿守澎湖病歿,清廷再追封「太子太師」銜。原「太保鄉」於民國八○年,因縣政府遷此,升格為縣轄市。  本社區成立於82年5月11日,以促進社區發展,增進居民福利,建設安和融洽,團結互助之現代化社會為宗旨。以嘉義縣太保市公所劃定梅埔社區區域為組織區域。針對社區特性、居民需要,配合政府社區發展指定工作項目,政府年度推薦項目、社區自創項目,訂定社區發展年度計畫並編訂年度經費預算,積極推動執行。並設立社區活動中心,作為社區活動場所。與轄區有關之機關、機構、學校、團體及村里辦公處加強協調、聯繫,以爭取其支援社區發展工作並維護成果,辦理社區內各項福利服務活動。  凡本社區居民年滿二十歲贊同本會宗旨,得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本會置理事十五人、監事五人,由會員(會員代表)選舉之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選舉前項理事、監事時,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五人,候補監事一人。遇理事、監事出缺時,分別依序遞補。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理事一人代理之,不能指定時,由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。理事長出缺時,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監事互選之,監察日常會務,並擔任監事會主席。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,不能指定時,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。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4年,連選得連任。理事長之連任,以一次為限。理事、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。 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,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,並得置社會工作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,但總幹事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。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,由理事長召集,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。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,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,或經會員(會員代表)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,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。  於社區發展協會成立後,陸陸續續成立老人會、媽媽教室、土風舞班、元極舞班為社區民眾提供更多正當休閒活動。